离婚法律面面观,离婚法律之全面剖析
原标题:离婚法律面面观,离婚法律之全面剖析
导读:
一、离婚的方式在我国,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
一、离婚的方式
在我国,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诉讼离婚则是当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离婚的相关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离婚问题。
离婚方式有协议和诉讼之分,协议离婚需达成书面协议并登记,诉讼离婚用于解决争议情况。
二、离婚中的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是离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子女义务,抚养权归属以子女利益为首要考虑,不同年龄段有不同规定。
三、离婚中的财产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分割先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照顾相关方权益,有恶意行为可少分或不分。
四、离婚后的债务承担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共同债务共同偿,协商不成法院判,个人名义超生活所需债务视情况而定。
五、离婚后的探望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权,方式时间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决,不利情形可中止后恢复,离婚法律规定细致且全面,旨在保障各方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